苏州一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《海关通关、加贸新型监管模式与新政专题解析》
2019年6月14日、9月6日 /苏州
【背景】
各涉外企业:
2017-2018年,作为海关政策变革较频繁的年度,无论从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深化、加贸管理的创新与提升,还是商检与海关的合并,单一窗口的申报,以及海关信用管理模式的配套更新,各类政策革新、应接不暇。
企业如何精确读取各类政策的核心信息,结合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,进行恰当管理,推进企业的守法与合规,是每个企业分管关务的高管人员和经理人员需要及时补充的一课。本课程将以海关较新政策变革为核心,重点解析海关通关一体化、单一窗口、信用管理新政、加贸一体化、以企业为单元的加贸变更等新政策。
【嘉宾】
邢老师 *海关事务管理、物流方案优化及涉外财税筹划实战家,一诺关务咨询公司合伙人/高级顾问师,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,*大学MBA,精英关务论坛与物流通关经理人俱乐部发起人。17年来一直从事涉外企业进出口与海关事务管理的实践与研究工作,深度了解华东地区涉外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和海关监管模式,及加工贸易业务的精细管理。邢老师先后外训和内训授课近200场,取得良好口碑;并作为*顾问先后从事企业各类合规与优化专案咨询项、AEO实战全程咨询辅导项目100多个。
葛老师 在大型集团所属企业从事关务管理工作十多年,对海关政策和规定有比较深人的了解;近年经常承担海关加工业务新模式的试点工作,是该大型集团中国区关务合规组组长。
【课程信息】
[适合人员] 企业关务经理、供应链与物流经理、财务经理、仓库经理、及相关涉及进出口业务的管理人员。
[讲座时间] 2019年3月15日 &6月14日 &9月6日 (周五)
[讲座地点] 苏州,工业园区
[课程费用] RMB1600元/人/天(含:培训费,资料费,午餐&茶歇,课间咨询等)
[联 系 人] Sunny王(报名)
更多信息请关注公众号:tfcforum
【大纲】
一、“通关一体化”变革与新政实施
1、“通关一体化”的政策背景、沿革与施行状况
2、“通关一体化”的配套实施政策特点
3、税收管理中心成立之后对企业的通关申报管理影响
4、风险监控中心的成立与海关的风险监管模式变革
5、“汇总征税”的操作方式、担保要求与实施状况
6、“自报自缴”的操作方式、适用范围
7、企业自理报关模式的利弊分析与操作方式
二、海关较新政策综合解析
1、署令236号《*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》简析
2、总署公告2017年*56号(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、舱单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)简析
3、总署公告2017年*48号(关于规范转关运输业务的公告)简析
4、总署公告2017年*67号(关于进一步推进优惠贸易协定货物申报无纸化)简析
5、总署公告2018年*104号(关于加工贸易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)
三、“AEO企业信用管理”新政解析与认证标准调整预期
1、AEO认证的国际与国内背景
2、海关信用管理新政施行与实际认证状况
3、署令237号《*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简析
4、署令237号与225号法令的核心调整解析
5、AEO认证现行标准(2014年总署82号公告)核心类别和条款简析
6、AEO认证标准调整预期(原征求意见稿)
7、商检原分类认定标准简析
8、关检合一后的AEO认证标准调整新方向预期
四、“加工贸易一体化”保税手册/账册海关监管模式
1、“加贸一体化”政策背景
2、 南京海关“加贸一体化”推行履历
3、“实施相关加工贸易业务集中作业模式”的特点
4、“加贸一体化”的执行意义
5、“一体化手册”的备案管理的典型问题与解决状况
6、“一体化手册”下的海关单耗核查管理
7、“一体化手册”下的海关审核与核查控制
8、“一体化手册”的平台核销方式解析
9、“一体化手册”的核销问题与解决状况
五、关检合一的政策变革
1、“关检合一”的报关系统整合进展
2. 关检合一”新报关单填写注意事项
3 单一窗口”申报带来的政策红利解析
4. 商检附加码的申报规范
5、 包装方式的申报要求与操作注意事项
6. 有关金关二期的推进(全国/南京)
六.使用“单一窗口”付税
1.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*74号(关于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)
2.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*70号(关于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的公告)
3 操作流程介绍
4. 注意事项
七、 “以企业为单元”的保税账册监管模式
1、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背景
2、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释放的政策红利解析
3、新政出台履历与南京海关落实履历
4、新监管模式概要与业务创新特点
5、新监管模式与现“保税电子化手册”和”E账册”的比较
6、以企业为单元的7个政策性优点
7、新监管模式试点中的典型问题与解决状况
8、新监管模式下的企业“单耗自报自核”资格的运用
9、新监管模式下企业内部管理-4大关键要素
10、以企业为单元特殊(E账册)的设立与核销
八.其他
1. 海关总署内部文件《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额基准规定》
立案基准/ 不予立案的基准
2.《海关**缴款书》自行打印
3. 海关*104号(关于加工贸易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)
欢迎来到苏州一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,我公司位于园林景观其*特,拥有 “中国园林之城”美称的苏州市。 具体地址是
江苏苏州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78号领汇商务广场1幢12楼1208,负责人是王爱红。
联系电话是0512-68224205,
主要经营AEO认证辅导,内审,估价,特许权,加贸核销,手册申请,HS归类。。。。
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。